「輔導電影產業數位升級辦理要點」修正

2016-03-02

「輔導電影產業數位升級辦理要點」業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以局影(業)字第10630004392號令修正發布(修正第六點、第十點、第十二點),請依照修改後辦法於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限內向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申請,逾期概不予受理。

網址:http://www.bamid.gov.tw/files/15-1000-3252,c288-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