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113年度獎勵電影事業徵件(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五)下午五時截止)

徵件
2024-04-16

為鼓勵影視人才創作、扶植臺灣電影產業進而提升電影製作環境,台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下稱本會)特編列預算並擬訂「113年度獎勵電影事業執行要點」,積極參與協助電影製作。獲資助影片於公開放映後之收入,將依本會獎勵之比例回存本要點所設置之專戶,納入未來年度之獎勵金,使資金得以積蓄進而循環利用;另結合本會協拍服務,期許臺中市之資源挹注能為臺灣電影產業發展再添助力。

凡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之電影片製作業,影片長度達七十五分鐘以上,以35毫米以上規格或電影規格之數位攝影機拍攝,並有公開映演及發行計畫之電影片作品,除籌備階段之製作案外,亦接受後製階段之製作案,以協助提升後製及行銷之品質。

申請組別:(一)一般組:劇情長片。(二)動畫組:不限技術媒材之動畫長片。
申請日期: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3年6月28日(週五)下午五時截止(寄、送達時間)。
本會地址:40758台中市西屯區大墩十九街186號9樓之2

審查方式:
一、 本要點以公開徵選為原則。
二、 申請案審查由本會組成具電影製作、發行及財務專業之審查小組辦理。
三、 審查方式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

★ 獎勵金額:最高新臺幣500萬元整。

相關辦法及申請方式:
請詳閱「財團法人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113年度獎勵電影事業執行要點」及「財團法人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113年度獎勵電影事業契約書」。
執行要點、申請表格及契約書並已發布於本會官方網站最新消息 (https://reurl.cc/N434qx)/臺中影視協拍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s://reurl.cc/krmr53),相關資訊請下載附件或電洽04-2323-6100 轉34協拍組(賴先生)。


備註: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網址:https://www.tfdf.org.tw/news_show.php?id=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