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臺南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至109年1月31日止)

補助徵件
2020-01-17

為鼓勵影視業者在臺南市取景拍攝影片、行銷宣傳並提升本市能見度,特辦理補助案徵件計畫

每案補助60萬至300萬不等

只要影片內容對於本市城市行銷有正面效益且其劇情內容與本市具關聯性

類型不限,電視劇、電影、紀錄片等不拘,只要影片放映時間為七十分鐘以上,電視連續劇應有五集以上且每集節目放映時間為三十分鐘以上,皆可申請

明年度(109年)1月1日開始收件至年1月31日(以郵戳為憑)

歡迎各位優秀導演投件申請
相關表格請至以下連結下載

網址:http://asc.tainan.gov.tw/index.php?modify=news&cid=1&id=429